金融科

发布时间: 2025-09-15 09:29 字体:[]

职       责:制定实施财政促进地方金融发展的,  政策措施;组织协调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地方金融风险,协调有关部门查处、打击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协调处理区域性金融突发应急事件;依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维护全市金融秩序和稳定;负责推进市政府与金融机构战略合作及有关重点项目融资工作,协调推动金融支持融资平台债务风险化解政策措施落实,协助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引导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推进企业上市培育工作;配合做好融资性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变更和终止资料的审查、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等日常监管工作;履行对地方金融组织日常监管职责和地方金融企业财务监管工作;配合做好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行等机构的监管工作;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开展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等业务;协调推进全市有关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和金融改革创新;管理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

负 责 人:杨向阳

联系电话:0856-52225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