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铜仁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2024年6月30日) | ||||||||
| 一、中央立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 ||||||||
| 编号 | 部门 | 序号 | 收费项目 | 资金管理方式 | 中央政策依据 | 省级政策依据 | 收费标准 | 备注 |
| 一 | 教育部门 | |||||||
| 1 | 公办幼儿园收费 | 缴入地方国库 | 《幼儿园管理条例》, 发改价格[2011]3207号 |
黔价费[2014]41号 黔发改收费[2014]1878号,黔价函[2011]100号, 黔发改收费〔2019〕1188号 |
纳入省、 市级财政管理公办幼儿园的收费标准由市(州)制定;纳入县级财政管理公办幼儿园的收费标准由县(市、 区、 特区)制定。 | |||
| 2 | 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 | 缴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户 | 教财[2003]4号, 教财[1996]101号 |
黔价费[2013]203号,黔价费[2010]203号, 黔价经[1999]250号 |
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上限:贵阳市城区650元/每生每学期,其他市(州)所在地及贵阳市郊区500元/每生每学期,县、市(含乡镇)380元/每生每学期。 省级示范性高中学费上限:一类1000元/每生每学期,二类900元/每生每学期,三类800元/每生每学期。 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按省发改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住宿费: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商物价、财政部门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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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中等职业学校学费、住宿费 | 缴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户 | 财综[2004]4号, 教财[2003]4号, 教财[1996]101号 |
黔财教[2013]137号 黔教计发[2008]74号, 黔价费[2006]231号,黔府办发[1998]29号, 黔教办发[1998]32号 |
学费:我省全面实行免除中等职业教育学费政策。 住宿费:由学校参照贵州省高等学校学生公寓收费管理办法,按照不超过我省高等学校学生公寓住宿费最高标准85%以内,以正式文件形式自行核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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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高等学校(含科研院所、各级党校等)学费、住宿费、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期培训费 | 缴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户 | 财教[2013]19号, 发改价格[2013]887号, 教财[2006]2号, 发改价格[2005]2528号, 发改价格[2003]1011号, 教财[2003]4号, 计价格[2002]838号, 计价格[2002]665号, 计办价格[2000]906号, 教财[1996]101号, 价费字[1992]367号, 教财[1992]42号, 发改价格[2006]702号, 教财[2006]7号, 教电[2005]333号, 教财[2005]22号 |
黔发改收费[2016]116号,黔发改收费[2014]641号,黔发改收费[2014]642号,黔价费[2011]157号, 黔价费[2011]137号, 黔财非税[2010]96号, 黔价费[2010]194号,黔财非税[2010]121号,黔价费[2002]331号,黔价费[2001]355号,黔府函[1999]152号黔价经[2000]254号 黔教计发[2004]98号 |
1.普通高等学校学费: 普通本科根据不同专业在4100-9000元/每生每学年,独立学院本科最高不超过12000元/每生每学年,“211工程”大学(独立学院除外)可在普通本科标准基础上上浮20%,此外经教育部批准的国家示范性专业可在普通高等学校学费基础上上浮10%。 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按省发改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2.成人高等教育:按全脱产、函授、夜大、广播电视大学等不同方式执行不同收费标准,具体标准见黔价经[2000]254号。 高等教育社会助学:参照成人高等教育学费同类专业最低标准执行。 3.一般高职高专3500元/每生每学年,艺术类高职高专7000元/每生每学年。 4.研究生学费标准: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8000-10000元/每生每学年,硕士6500-8000元/每生每学年;专业学位硕士学费标准在7000-13000元/每生每学年。 非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最高不超过10000元/每生每学年,硕士最高不超过8000元/每生每学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学费执行学校设定标准。 5.高等学校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上限:1-2人间1400元/每生每学年,4人间1200元/每生每学年,6人间1100元/每生每学年,8人间900元/每生每学年,9-10人间600元/每生每学年。 普通学生宿舍:高校300元/每生每学年,中职200元/每生每学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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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国家开放大学收费 | 缴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户 | 财综[2014]21号, 发改价格[2009]2555号, 计价格[2002]838号, 教财厅[2000]110号, 财办综[2003]203号 |
黔价费[2009]221号 | 每学分收费标准为50-70元,师范类的在职教师可下浮10%。 | |||
| 二 | 公安部门 | |||||||
| 6 | 证照费 | |||||||
| (1)外国人证件费 | 价费字[1992]240号, 公通字[2000]9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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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居留许可 |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 财综[2004]60号, 发改价格[2004]2230号 |
根据居留年限或增减/变更偕行人,收费标准在200-1000元。 | |||||
| ②永久居留申请 |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 财综[2004]32号, 发改价格[2004]1267号 |
1500元/人 | |||||
| (2)公民出入境证件费 | 价费字[1993]164号, 价费字[1992]240号, 公通字[2000]99号, 发改价格[2017]1186号, 财税函[2018]1号,发改价格[2019]914号 |
黔发改收费[2017]1610号 | ||||||
| ①因私护照 |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 发改价格[2013]1494号, 计价格[2000]293号, 价费字[1993]164号, 发改价格[2019]914号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1年第22号 |
黔财非税〔2021〕27号 |
120元/本 | ||||
| ②往来(含前往)港澳通行证(含签注) |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 发改价格[2005]77号, 计价格[2002]1097号,发改价格[2019]914号 |
往来港澳通行证60元/张,前往港澳通行证40元/证。赴港澳签注15-240元/件。 | |||||
| ③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限于补发、换发) |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 财税[2020]46号, 发改价格[2020]1516号 |
黔财非税〔2020〕23号 黔发改收费 〔2020〕956号 |
成人350元/人,儿童230元/人。 | ||||
| ④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 发改价格[2004]334号, 价费字[1993]164号, 发改价格规【2019】1931号 |
黔发改收费【2019】1168号 | 电子通行证200元/证,一次有效通行证40元/证。 | ||||
| ⑤台湾同胞定居证 | 缴入地方国库 | 发改价格[2004]2839号, 价费字[1993]164号 |
8元/证 | |||||
| ⑥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含签注) |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 发改价格[2016]352号, 计价格[2001]1835号, 价费字[1993]164号,发改价格规【2019】1931号 |
黔发改收费[2016]304号, 黔发改收费【2019】1168号 |
电子通行证60元/证,一次有效通行证15元/证。一次有效签注15元/件,多次有效签注80元/件。 | ||||
| (3)户籍管理证件工本费(限于丢失、补办和过期失效重办) | 缴入地方国库 | 财综[2012]97号, 价费字[1992]240号 |
黔价非字[1996]49号 | |||||
| ①居民户口簿 | 按集体、城市、农村户口分别收取30、6、3元。 | |||||||
| ②户口迁移证件 | 3元 | |||||||
| (4)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 缴入地方国库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财综[2007]34号, 发改价格[2005]436号, 财综[2004]8号, 发改价格[2003]2322号, 财税[2018]37号 |
黔财非税[2012]7号,黔财综[2007]34号, 黔公通[2007]129号, 黔公通[2005]92号,黔财综[2004]15号, 黔价费[2004]21号, |
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免费,丢失补领及损坏换领40元/证,临时居民身份证10元/证。 | ||||
| (5)机动车号牌工本费 | 缴入地方国库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发改价格[2004]2831号, 计价格[1994]783号, 价费字[1992]240号, 行业标准GA36-2014, 发改价格规【2019】1931号 |
黔价费[2008]183号, 黔发改收费【2019】116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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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号牌(含临时) | 25-100元/副,临时号牌5元/张 | |||||||
| ②号牌专用固封装置 | 1元/个 | |||||||
| ③号牌架 | 铁质5元/只,铝质10元/只 | |||||||
| (6)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驾驶证工本费 | 缴入地方国库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发改价格[2004]2831号, 财综[2001]67号, 计价格[2001]1979号, 计价格[1994]783号, 价费字[1992]240号, 发改价格[2017]1186号 |
黔价费[2008]183号, 黔发改收费[2017]1610号 |
10元/证 | ||||
| (7)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工本费 | 缴入地方国库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财综[2008]36号, 发改价格[2008]1575号, 发改价格[2017]1186号 |
黔价费[2008]151号, 黔价费[2008]183号, 黔发改收费[2017]1610号 |
10元/证 | ||||
| 7 | 外国人签证费 |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 计价格[2003]392号, 价费字[1992]240号, 公通字[2000]99号 |
黔价费[2003]133号 | 根据签证次数、个人或团体、增减携行人等分类,收费区间在130-635元/人。 | |||
| 三 | 民政部门 | |||||||
| 8 | 殡葬收费 | 缴入地方国库 | 价费字[1992]249号, 发改价格[2012]673号 |
黔价费[2005]301号 黔发改收费[2020]611号 |
殡仪基本服务(遗体接运、遗体存放、遗体火化、骨灰寄存、普通吊唁厅堂租赁等)收费和城市公益性公墓价格执行政府指导价;其他殡仪服务为丧属自愿选择,不得强制收费。 | |||
| 四 | 自然资源部门 | |||||||
| 9 | 土地复垦费 | 缴入地方国库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土地复垦条例》, 财税[2014]77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 |
黔价房调[2001]392号, 黔财非税[2014]57号 |
每平方5-15元。 | |||
| 10 | 土地闲置费 | 缴入地方国库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国发[2008]3号, 财税[2014]77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财税[2021]8号 |
省政府第15号令, 黔价房调[2001]392号, 黔财非税[2014]57号 |
耕地年产值1-2倍。 | |||
| 11 | 不动产登记费 |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财税[2016]79号, 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 财税[2019]45号, 财税[2019]53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 |
黔发改收费[2017]25号,黔财非税[2016]55号 | 住宅类不动产登记、车库/车位/储藏室等不动产登记单独核发的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 证书工本费标准:一本证书免收工本费,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10元工本费。 | |||
| 12 | 耕地开垦费 | 缴入地方国库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财税[2014]77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 |
《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 黔府办发[2007]101号, 黔价房调[2001]392号, 黔财非税[2014]57号 |
全省最低征收标准8000元/亩,交通、水利、教育建设项目按不低于80%缴纳;各市(州)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征收标准。 | |||
| 五 |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
| 13 | 污水处理费 | 缴入地方国库 |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财税[2014]151号, 发改价格[2015]119号 |
黔府办发[2007]3号, 黔财非税[2017]64号 |
设市城市居民每吨不低于0.95元,非居民每吨不低于1.4元;县城、重点建制镇居民每吨不低于0.85元,非居民每吨不低于1.2元。铜仁市中心城区收费标准为居民0.95元/立方米、非居民1.4元/立方米。 | |||
| 14 | 生活垃圾处理费 | 缴入地方国库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国发[2011]9号, 计价格[2002]872号, 财税[2021]8号 |
黔府发[2012]10号 | 铜仁中心城区收费标准按照“铜府发[2007]53号”文件执行,居民户6元/月/户,非居民户按照行业性质分类收取。 | 不含企业参与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的收费 | ||
| 15 | 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费 | 缴入地方国库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建城[1993]410号, 财税[2015]68号,国办发〔2020〕27号, 财办税〔2020〕13号, |
黔城通发[1994]092号 | 1.道路占用收费:根据不同收费项目,占道部分收费标准在0.1元/日.平方米-2元/日.平方米或30-70元/次.平方米;其他部分收费为0.12元/立方米或10-15元/平方米.月或40-60元/根.月或0.3元/日.平方米。 2.城市道路挖掘及设施损坏收费:按不同收费项目,收费为25.3-250元/平方米或78.92元-232.45/套(块)或40.23-500元/米或168.4-350元/立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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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 | 水利部门 | |||||||
| 16 | 水资源费 |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财税[2016]2号, 发改价格[2014]1959号, 发改价格[2013]29号, 财综[2011]19号, 发改价格[2009]1779号, 财综[2008]79号, 财综[2003]89号, 价费字[1992]181号 |
黔发改收费[2015]50号,黔价费[2008]114号, 《贵州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 |
地表水根据取用水类别,分别收取0.04-0.16元/立方米,大中型水力发电企业0.007元/千瓦时,小型水力发电企业0.004元/千瓦时;地下水根据取用水类别,分别收取0.08-0.32元/立方米;公共管网内自备井按2元/立方米。 | |||
| 17 | 水土保持补偿费 |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财综[2014]8号, 发改价格[2014]886号, 发改价格[2017]1186号, 财税[2020]58号 |
省政府第163号令,黔发改收费[2015]1659号,黔财非税[2015]21号, 黔发改收费[2017]1610号 |
一般性生产建设项目1.2元/平方米;开采矿产资源的,建设期间为1.2元/平方米,开采石油、天然气以外的矿产资源为0.35元/吨.季度,开采石油天然气等按1元/平方米征收;取土、挖砂、采矿、排放废土等按0.3元/立方米征收。 | |||
| 七 | 农业农村部门 | |||||||
| 18 | 农药实验费 |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 价费字[1992]452号, 发改价格[2015]2136号, 发改价格[2017]1186号 |
[1993]黔农(兽)字17号, 黔发改收费[2017]161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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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田间试验费 | 每小区60-200元 | |||||||
| (2)残留试验费 | 每个试验15000-17500元 | |||||||
| (3)药效试验费 | 每个试验点750-900元 | |||||||
| 八 | 林业和草原部门 | |||||||
| 19 | 草原植被恢复费 | 缴入地方国库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财综〔2010〕29号, 发改价格〔2010〕1235号 |
黔财非税〔2020〕45号, 黔发改收费〔2021〕4号 |
按不同草地类型执行不同收费标准: 低地草甸类:2600元/亩;热性灌草丛类:2700元/亩;暖性灌草丛类2800元/亩;山地草甸类:3000元/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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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 | 卫生健康部门 | |||||||
| 20 | 预防接种服务费 | 缴入地方国库 |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 财税[2016]14号, 国办发[2002]57号, 财综[2002]72号, 财综[2008]47号, 发改价格[2016]488号 |
黔财非税[2016]10号,黔价费[2001]377号, 黔发改收费[2017]1951号, 黔发改收费〔2021〕797号, 黔发改收费〔2021〕950号 |
20元/剂次 | |||
| 21 | 医疗事故鉴定费 |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财税[2016]14号, 财综[2003]27号, 发改价格[2016]488号 |
黔财非税[2016]10号,黔价费[2009]181号 | 省级医学会组织的:3500元/例; 市(州、地)级医学会组织的:2500元/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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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 非免疫规划疫苗储存运输费 | 缴入地方国库 | 《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 财规[2020]17号 |
黔发改收费〔2021〕797号, 黔发改收费〔2021〕950号 |
10元/剂次 | |||
| 十 | 人防部门 | |||||||
| 23 |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 中发[2001]9号, 计价格[2000]474号, 财税[2019]53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财税[2020]58号 |
黔人防通字[2015]19号,黔财非税[2012]28号 | 我省各个市州、县标准不同,收费在800元-1800元/平方米。铜仁市城区按1000元/平方米收取。 | |||
| 十一 | 法院 | |||||||
| 24 | 诉讼费 |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国务院令481号), 财行[2003]275号 |
黔价费[2007]70号 | 1.财产案件:不超过1万元的,50元/件,超过的按照不同额度,按诉讼请求金额的0.5%-2.5%缴纳。 2.非财产案件按不同案件类型:离婚案件200元/件,涉及财产分割且超过20万元的,按超过部分的0.5%缴纳;侵权案件300元/件,涉及损害赔偿的,超过5万至10万的按超过部分的1%,超过10万的按超过部分的0.5%缴纳。其他非财产案件60元/件。 3.知识产权案件,800元/件,涉及财产的按财产案件标准缴纳。 4.劳动争议案件10元/件。 5.行政案件50或100元/件。 6.管辖权异议不成立,60元/件。 二、案件申请费等其他事项收费标准执行《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国务院令481号)有关规定。 |
含案件受理费、申请费、其他诉讼费 | ||
| 十二 | 市场监管部门 | |||||||
| 25 |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 | 缴入地方国库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发改价格[2015]1299号, 财综[2011]16号, 财综[2001]10号, 价费字[1992]268号 |
黔价费[2011]96号,黔价费[2008]4号 |
按锅炉、压力容器、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等设备分类征收,详见黔价费[2008]4号文件,自2011年6月1日起下调10%执行。 | |||
| 十三 | 相关行政机关 | |||||||
| 26 | 信息公开处理费 |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国办函[2020]109号 财办库[2020]254号 |
信息处理费可以按件计收, 也可以按量计收, 均按照超额累进方式计算收费金额。 行政机关对每件申请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用其一种标准。 按件计收执行下列收费标准: (一)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10件以下〈含10件〉的,不收费。 (二)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11-30件<含30件〉的部分:100元/件。 (三)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31件以上的部分以10件为一档, 每增加一档, 收费标准提高100元/件。 按量计收执行下列收费标准: (一)30 页以下〈含 30 页〉的,不收费。 (二)31-100 页〈含 100 页〉的部分:10元/页 (三)101-200 页<含 200 页〉的部分:20元/页 (四) 201页以上的部分:40元/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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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四 | 相关部门考试考务费 | |||||||
| 27 |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职称等考试考务费 |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或财政专户 | ||||||
| (一)人社部门 | ||||||||
| (1)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 财税[2015]69号, 发改价格[2015]1217号 |
黔价费[2001]207号 | 50元/人/科 | |||||
| (2)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 | 财税[2015]69号, 发改价格[2015]1217号 |
黔价行事字[1999]127号, 黔价费[2004]280号, 黔人社厅通[2015]579号 |
60元/人/科 | |||||
| (3)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 财税[2015]69号, 发改价格[2015]1217号 |
黔价费[2001]58号 | 50元/人/科 | |||||
| (二)卫生健康部门 | ||||||||
| (1)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 财税[2016]14号, 发改价格[2015]1217号, 发改价格[2016]488号 |
黔发改收费[2015]1380号, 黔卫计发[2017]51号 |
70元/科 | |||||
| (2)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 财税[2016]14号, 发改价格[2015]1217号 |
黔价费[2013]54号, 黔发改收费[2015]1380号, 黔卫计发[2017]51号 |
60元/科 | |||||
| (3)医师资格考试(会同中医局) | 财税[2016]105号, 财税[2016]14号, 发改价格[2015]1217号, 财综[2011]94号 |
黔财非税[2016]67号,黔价费[2013]58号,黔价行事[2000]93号, 黔卫计函[2017]26号, 黔卫计办函[2017]93号, 黔卫计函[2018]13号 |
执业医师:1.实践技能:临床类和中医类194元/人,口腔类254元/人,公卫类214元/人;2.综合笔试:256元/人。 执业助理医师:1.实践技能:临床类和中医类192元/人,口腔类252元/人,公卫类212元/人,乡村全科192元/人;2.综合笔试:128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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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财政部门 | ||||||||
| (1)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 价费字[1992]333号, 发改价格[2015]1217号 |
黔价费[2006]294号, 黔财会考[2006]10号 |
初级、中级每科50元,高级每科60元。 | 网上直交省财政厅 | ||||
| (2)注册会计师考试 | 发改价格[2015]1217号 | 黔价费[2013]69号 | 每科90元。 | 网上直交省财政厅 | ||||
| (四)交通运输部门 | ||||||||
| (1)船员(含海船及内河船员)考试 | 价费字[1992]191号, 发改价格[2015]1217号 |
按理论、实际操作、初考、补考等进行分类,收费区间在40-450元/人/期。 | ||||||
| (五)教育部门 | ||||||||
| 教师资格考试 | 财综[2012]41号, 发改价格[2015]1217号 |
黔价费[2007]128号, 黔价费[2013]261号 |
笔试60元/人/科,面试200元/人 | |||||
| (六)公安部门 | ||||||||
| 驾驶许可考试 | 发改价格[2004]2831号 | 黔价费[2008]183号 | 根据是否使用计算机(科目一)、是否使用桩考仪(科目二)、是否在专门规范的考场和实际道路参加汽车或其他机动车考试(科目三)等分类,收费区间在30-280元/人次,以上考试皆可免费补考一次。 | 收费直交省财政厅 | ||||
| (七)司法部门 | ||||||||
|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务费 | 财税[2018]65号 发改价格[2015]1217号 司发通[2018]43号 |
客观题122元/人,主观题70元/人 | ||||||
| 28 | 职业技能鉴定等考试考务费 | |||||||
| (一)人社部门 | ||||||||
| 职业技能鉴定考试 | 财税[2015]69号, 发改价格[2015]1217号 |
黔价费[2007]205号, 黔价费[2006]164号, 黔价费[2003]273号, 黔价费[2003]267号, 黔价行事字[1998]172号 |
根据不同级别技工、技师以及不同工种分类,收费区间在40-400元/次。 | |||||
| (二)交通运输部门 | ||||||||
| 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 | 财综[2010]39号, 发改价格[2015]1217号 |
黔交运[2016]13号 | 理论68元/人,实际操作92元/人。 | |||||
| (三)公安部门 | ||||||||
| (1)保安员资格考试 | 财综[2011]60号, 发改价格[2015]1217号 |
黔价费[2011]237号 | 理论考试30元/人,体能测试50人/人。 | |||||
| (四)卫生健康部门 | ||||||||
| 卫生行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试 | 财税[2016]14号, 发改价格[2015]1217号 |
黔财非税[2016]67号,黔财非税[2016]10号 |
健康管理师(三级):理论考试62元/人.科,操作技能考试400元/人.科。 助听器验配师(四级):理论考试62元/人.科,操作技能考试300元/人.科。 口腔修复体制作工(四级):理论考试62元/人.科,操作技能考试300元/人.科。 口腔修复体制作工(三级):理论考试62元/人.科,操作技能考试400元/人.科。 应届毕业生操作技能考试按50%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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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 | 教育考试考务费 | |||||||
| (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 发改价格[2003]2161号, 价费字[1992]367号 |
黔价费[2009]67号, 黔价费[2008]63号 |
自学考试报名费37元每生每科,自学考试实践环节考试费40元每生每科。 | |||||
| (2)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 | 财综字[1999]110号, 发改价格[2003]2161号 |
黔价费[2009]67号,黔价费[2008]63号 | 一级B、一级、二级考务费85元每人每级,三级、四级考务费100元每人每级 | |||||
| (3)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 | 财综字[1999]110号, 发改价格[2008]3699号, 发改价格[2003]2161 |
黔价费[2009]67号 | 每生每模块85元。 | |||||
| (4)高考(含成人高考)考试 | 价费字[1992]367号, 发改价格[2003]2161号 |
黔价费[2012]149号,黔价费[2010]227号,黔价费[2008]63号, 黔价费[2002]27号 黔价费[2002]79号 黔发改收费[2019]271号 黔发改收费[2019]841号 黔发改收费[2022]484号 黔发改收费[2023]244号 |
普通高考报名考试费(含高职院校分类招生)(适用于2021年秋季以前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130元/每生;普通高考报名考试费(含合格性考试)(适用于2021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每生一般最高不超过295元:国家统考+选择性考试(或高职院校分类招生考试)32.5元/每科,合格性考试10元/每科;成人高考报名考试费100元/每生;普通高考体育类专业报名考试费:100元/每生;普通高考艺术类专业报名考试费:150元/每生;普通高考英语、少数民族语言口试费40元/每生;普通高考适应性测试报名考试费:30元/每生;普通高考体育专业径赛(电子测试)缺考生测试费:20元/每生;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标准认定测试费:280元/每生;普通、成人网上录取费:30元/每生;中等职业教育报名考试费:85元/每生;普通高考英语听力考试费:30元/每生。 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课程考试(外国语):45元/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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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研究生招生考试 | 教财[2006]2号, 发改价格[2003]2161号, 教财[1992]42号 |
黔价费[2008]63号 黔发改收费[2014]641号 |
研究生报名考试费:180元/生; 研究生复试费:100元/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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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 | 发改价格[2008]3699号, 价费字[1992]367号 |
黔价费[2009]67号,黔价费[2008]63号 | 四级30元/每人, 六级35元/每人, 口语考试费50元/每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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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全国外语水平考试 | 发改价格[2003]2161号 | 每份试卷50元。 | ||||||
| (8)专科起点本科入学考试 | 发改价格[2003]2161号 | 每人每科2.5元。 | ||||||
| (9)计算机等级考试 | 发改价格[2003]2161号 | 黔价费[2009]67号,黔价费[2008]63号 | 一级B、一级、二级、三级、四级报名费90元每人每级。 | |||||
| (10)同等学历申请硕士、博士学位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 教财[2006]2号, 计价格[2000]545号 |
外语水平考试每人100元,学科综合考试每人100元。 | ||||||
| (11)全国网络统考考试 | 财综[2008]69号, 财综[2006]4号, 发改价格[2010]955号 |
每人每科35元。 | ||||||
| (12)普通话水平测试 | 财综[2003]53号,发改价格[2003]2160号 | 黔价费[2004]121号, 黔价费[2004]122号 |
大中专学生20元每人每次, 中学生15元每人每次, 各级各类教师35元每人每次,其他人员50元每人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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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网络教育学生入学考试 | 教财[2006]2号 | 按照省外报考学校收费标准执行。 | ||||||
| (14)专升本考试 | 教财[2006]2号 | 黔价费[2008]63号 | 高职院校单独招生、中期选拔报名考试费(专升本):100元/每生 | |||||
| (15)保送生测试 | 教财[2006]2号 | 黔价费[2009]67号 | 保送生测试费:130元每人。 保送研究生测试费:160元每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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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艺术类、体育类学生入学专业测试 | 教财[2006]2号 | 省内150元/人,省外195元/人 | ||||||
| (17)高水平运动员以及其他特殊类型学生入学测试 | 教财[2006]2号 | 黔价费[2009]67号 | 280元每生。 | |||||
| 二、省级立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 ||||||||
| 编号 | 部门 | 序号 | 收费项目 | 资金管理方式 | 省级政策依据 | 收费标准 | 备注 | |
| 一 | 交通运输部门 | |||||||
| 1 | 公路路政赔(补)偿费 | 缴入地方国库 | 黔价费[2009]63号,黔价费[2003]28号,黔价费[2003]113号, 黔价费[2001]185号,黔价行事字[1997]162号, 黔交公字[1993]第04号,黔财非税[2017]65号 |
包含超限货物卸载费、超限货物装载费、超限货物保管费、超限车辆监护费、路产损害赔(补)偿收费,收费标准分类较多,详见文件黔价费[2009]63号、黔价费[2003]11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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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社部门 | ||||||||
| 2 | 劳动能力鉴定收费 | 缴入地方国库 | 黔价费[2008]203号 | 因工或患职业病劳动能力鉴定:省级450元/人次,市州级320元/人次; 因病、非因工或工亡遗嘱、供养遗嘱方面劳动能力鉴定:省级:220元/人次,市州级:180元/人次; 因工或患职业病疗期延长、停工留薪期、辅助器具配置、旧伤复发的确认:省级:250元/人次;市州级200元/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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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 缴入地方国库 | 黔人通[2008]159号,黔价行事字[1998]196号 | 初级80元/人、中级250元/人、高级350元/人。 | ||||
| 三 | 考试考务费 | |||||||
| 人社部门 | 4 | 公务员招考考试考务费 | 缴入地方国库 | 黔价费[2010]55号,黔发改收费[2021]102号 | 公务员录用考试费100元/人次,人民警察考试费130元/人次(含公安专业科目)。 | |||
| 安全生产部门 | 5 | 特种作业人员考核费 | 缴入地方国库 | 黔价费[2008]68号 | 40元/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