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教育局:
杨会新委员提出的《关于支持铜仁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建设与发展的提案》收悉,我局会办意见如下:
一是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印发的《关于完善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工资分配激励机制的实施意见》(黔人社通〔2020〕159号),经与市人社局对接并咨询省人社厅,我市参照省高校文件执行原则,高层次人才需达到学校教职工总人数30%方可执行。据了解,铜仁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暂未达到该条件。待学校达到该条件后,可按文件规定按程序执行。二是校长基金设立的规模,是由市人社局、市财政局按相关规定纳入该校超绩效工资总量予以核批,核批标准是根据市政府2019年11月19日对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我市三所高校超绩效工资总量执行情况的调研报告》的批复意见,按照各高校2018年超额绩效工资总量(校长专项发展基金)/2018年底在职人数,核定超额绩效工资人均水平,每年的超额绩效工资总量(校长专项发展基金)按人均水平和教职工总人数重新核定总量,即按照“增人增资”原则核定。
杨会新委员提出增加铜仁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长基金100万元的提案,暂无依据可遵循。若随着学校发展,教职工总人数较大增加后,市政府作了新的明确,市财政局将认真落实市政府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