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铜仁市2026年度市级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清单 | ||||||||
| 序号 | 补贴项目名称 | 补贴主管部门 | 补贴对象 | 补贴标准 | 补贴申报流程 | 补贴发放频次 | 补贴发放时间 | 补贴制度文件 |
| 1 | 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 | 铜仁市民政局 | 80岁以上老年人 | 一、80—89周岁每人每月补贴50元; 二、90—99周岁每人每月补贴100元; 三、100周岁以上(含100周岁)每人每月补贴 300元 |
(一) 申请。符合条件的高龄老年人,由本人或委托亲属持高龄老年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一卡通”卡片(银行卡或含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1张),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申报办理。 (二)审核。乡镇(街道)应在收到申报材料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提出确认意见,并于当月报县级民政部门。 (三)发放。县级民政部门对乡镇(街道)上报符合享受高龄津贴老年人形成发放名单和发放金额,交由县级财政部门按规定自批准的当月开始发放高龄生活补贴(对申报当月已符合高龄津贴条件,但当月未能及时享受高龄津贴的,应于次月补发;因申报人未及时申报导致逾期未享的,不予补发)。 |
每月一次 | 每月20日前 | 《铜仁市民政局铜仁市财政局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铜仁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 <铜仁市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试行办法>的通知》(铜民发〔2020〕16号)、省民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高龄津贴发放管理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2025年7月14日印发) |
| 2 | 非国有国家级公益林生态保护补偿 | 铜仁市林业局 | 非国有国家级公益林林权所有者 | 16元/亩 | 乡镇提供兑现清单,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后由县级财政部门兑现。 | 一年一次 | 当年年底之前 | 1.《财政部 国家林草局关于修订<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4〕159号) 2.《省财政厅 省林业局关于印发<贵州 省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和<贵州省中央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黔财资环〔2024〕93号) |
| 3 | 非国有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奖励 | 铜仁市林业局 | 落实停伐管护责任的人员 | 16元/亩或按合同约定 | 1.乡镇提供兑现清单,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后由县级财政部门兑现。 2.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核,报县级财政部门兑现。 |
自主管护的2026年12月31日前;公共管护的次月10日前 | 自主管护的2026年12月31日前;公共管护的次月10日前 | 1.《财政部 国家林草局关于修订<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4〕159号) 2.《省财政厅 省林业局关于印发<贵州 省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和<贵州省中央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黔财资环〔2024〕93号) |
《铜仁市民政局铜仁市财政局铜仁市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局铜仁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 铜仁市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试行办法的通知》(铜民发〔2020〕16号).pdf
《财政部 国家林草局关于修订<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4〕159号)
《省财政厅 省林业局关于印发<贵州 省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和<贵州省中央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黔财资环〔2024〕9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