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仁市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铜府办发〔2021〕28号)规定,现将我单位2021年度法治政府工作报告如下:
一、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全面推行清单管理制度
我局严格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单管理,规定任何单位不得设立不合法、不合规、不合理的收费和基金项目,公布市级收费目录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减轻企业和公民负担。2021年9月24日我局已在铜仁市人民政府网、铜仁市财政局门户网对《铜仁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铜仁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铜仁市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进行了动态调整更新。
二、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工作,我局印发了《市财政局转发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的通知》(铜财采〔2021〕2号)文件、《铜仁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铜财采〔2021〕30号)文件。二是开展营商环境大提升行动和营商环境评价工作。我局印发了《铜仁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政府采购合同管理的通知》(铜财采〔2021〕10号)文件、《铜仁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铜财采〔2021〕13号)文件、《铜仁市财政局关于全面落实政府采购采购人主体责任的通知》(铜财采〔2021〕21号)文件、《铜仁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铜仁市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铜财采〔2021〕22号)文件。三是强化重点领域重点监管,加强和创新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我局印发了《市财政局转发<关于2021年开展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铜财采〔2021〕8号)文件,对代理机构进行监督评价工作,并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系统抽取检查人员名单和被检查代理机构,同时对在监督评价工作中发现问题的代理机构进行通报,并将通报结果公布在“双随机、一公开”平台。
三、完善行政执法程序
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等部门执法经费属部门预算支出范围,我局2019年以来完善了市级综合部门定额管理并根据部门所需,在原定额的基础上,对重点部门提高了定额标准,由各部门统筹安排,将部门执法经费包括依法治市在内的经费列入了部门专项安排。我局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足额发放资金,建立责任明确、管理规范、投入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
四、有序推进行政裁决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五条、五十六条、五十七条、五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法处理供应商的投诉事项,供应商投诉按照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由本级财政部门处理。
我局涉及行政裁决事项名称为“政府采购投诉处理”,本年度作出行政裁决1次,于2021年11月1日办结出具《铜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铜财采投处〔2021〕1号),并公示于贵州省政府采购网 贵州省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
铜仁市财政局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