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铜仁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方便、快捷地获取所需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信息分类
1.主动公开的信息。市财政局在职责范围内依法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根据需要向办公室申请获取相关信息,电话:(0856-5223829)。
3.不予公开的信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二)公开范围
1.机构职能类信息;
2.政策法规类信息;
3.规划计划类信息;
4.业务类信息;
5.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方式
铜仁市财政局主要是通过铜仁市财政局门户网站(http://czj.trs.gov.cn/)和其他新闻媒体等依法主动公开上述信息。
本机关主动公开上述信息的时限为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二、依申请公开
(一)受理机构
本机关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铜仁市财政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铜仁市碧江区花果山南路33号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8:00(随政府时间变动,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856—5223829
传真号码:0856—5213966
电子邮箱:tr5223829@163.com
通信地址:铜仁市碧江区花果山南路33号
邮政编码:554300
(二)申请提出
1、提出申请
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应填写《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同时提交相关的身份证明材料。
2、审查
本机关收到《申请表》后,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于填写不完整或者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应当要求申请人补充或者更正。
3、登记
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及时登记并出具回执。
4、答复
根据申请内容,自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因客观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限内答复的,可以延期答复,但延长期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
(三)费用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必要成本费用,依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下载:铜仁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doc